第三十三章 英国国王和国会的争权

第一节 斯图亚特王朝和君权神授的原理

【当时有名的学者】詹姆斯一世在位时英国出现了几个极伟大的学者,他们的光辉足以照耀世界的人类史。莎士比亚现在已经被公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戏剧家了,他的剧本虽然多成于伊丽莎白时代,但是他的杰作到此时方才写出。培根尽力宣扬新科学的研究亦在此时。同时又有一个外科医生哈维(Harvey)研究人体非常精细,结果发现了人体中血液循环的道理,这对于医学的进步贡献很大。

【詹姆斯一世即英国王位】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于1601年去世,詹姆斯一世(1566年—1625年)继承王位。詹姆斯一世本是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的儿子,在苏格兰时称詹姆斯六世,入英之后乃改称一世,因此英国和苏格兰两个王国就同受一个人的统治。詹姆斯一世即位到他的孙子詹姆斯二世被逐出国,前后共八十五年,为英国史上的斯图亚特王朝,这个王朝主要的特点为国王和国会的争权。原来詹姆斯一世深信“君权神授”的原理,这个原理认为国王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享有绝对的统治权,他是人民的父母,人民必须服从他,反对国王就是反对上帝,罪不可赦,国王只对上帝负有责任,所以他的一切举动不必得到人民的同意。

【查理一世和《权利请愿书》】詹姆斯一世治国极其专制,国人颇为不满,他于1625年去世。查理一世(1625年—1649年在位)继承王位,其专制手段竟和他的父亲一样,因此不久后就和国会发生争执。他因为国会不肯供给经费听其滥用,就用不正规的方法向人民强取捐税,例如摊派公债、拘禁反对公债的人等举动都足以激起国民的愤恨。国会中人忍无可忍,乃于1628年提出一个极有名的法案叫作《权利请愿书》(Petition of Right),其中请求国王此后不经国会同意不得强行向人民摊派捐款或公债;凡国民除非依照大宪章的规定办理不得被拘。这篇请愿书为英国宪法上对于人民权利的第二个大保障,所以为近代民权发展史上一件极重要的公牍。查理一世因为众怒难犯,只得勉强应允。

【宗教的争执】查理一世和国会的矛盾本已很深,不久又因为宗教上意见的不同而争执更烈。当时查理一世娶一法国旧教的公主为王后,而欧洲大陆上的旧教教会又正有恢复旧日势力的趋势。英国的国民都怕新教的势力会有一朝扫地的危险,英国国王和国会的关系因此更趋破裂。查理一世果然于1629年把国会解散了,此后的十一年间为英国国王不用国会统治国家的一个时代。国王的专制和官吏的贪污都足以增加国民的愤恨,进而促进内乱的爆发。

【长期国会和大抗议书】1640年时查理一世因为苏格兰人必欲信奉长老会而不肯改奉圣公会的教义,派遣军队前去强迫他们。不料英国的士兵多不愿应命,查理一世不得已再行召集一个新国会。世人因为这个国会的会期很长,所以叫它为“长期国会”。国会中人于是提出一种所谓的“大抗议书”(Grand Remonstrance),其中把查理一世的种种措置失当的地方列举出来要求加以纠正,而且要求所有国务大臣此后应对国会负责。

【内乱的开始:骑士党和圆颅党】此时英国政治上的局势渐趋紧张,国王和国会都招募军队预备诉诸武力。到1642年时战事果然爆发了。其时国内人民亦明显分为两党:拥护国王的叫作“骑士党”(Cavaliers),党人为大部分的贵族、旧教徒和一部分反对长老会而赞成圣公会的国会议员;至于国会方面的党人,因为反对贵族中人的长发后垂,所以把自己的头发剪得很短,因此就得到一个“圆颅党”(Roundheads)的名称。骑士党人亦因圆颅党人过于礼貌拘谨而骂他们为乡愿。

【克伦威尔】不久圆颅党人得到一个领袖,名叫克伦威尔(1599年—1658年),他本是一个乡绅兼任国会的议员。他被举为圆颅党的首领后,就着手组织一个极严密的军队,专选一班笃诚的人来充当兵士。凡遇行军的时候,兵士都要口唱赞美诗,不得和寻常兵士一样口出猥亵的言语。此次内乱长达四五年之久,第一年骑士党人稍稍得胜,之后他们就连连失败。查理一世终于1646年为国会的军队所俘获。

【查理一世被杀】当时国会中的骑士党分子都已被逐出会,因此国会的权力全在圆颅党人手上。查理一世被国会中人所拘禁,圆颅党人乃宣称国会中的平民院既然由国民的代表组成,它的权力当然在国内一切其他政治机关之上,所以国王和贵族院都不是必要的机关。于是平民院指派几个反对国王最力的人组织一个最高法院去审理查理一世的罪状。他们判他有罪,乃于1649年把他杀死于伦敦的白金汉宫中。

第二节 共和时代的英国

【英国改为共和政体】英国国会处查理一世死刑后,乃宣布此后的政体当改为共和政体,不再设国王和贵族院。实际上克伦威尔手握军权,无异于英国的元首。他的力量就在于他善于处理政务而且有五万纪律严明的军队能够做他的后盾。

【对爱尔兰和苏格兰的征服】克伦威尔当国初年,境况非常恶劣。原来当时的不列颠岛分裂成了三个王国,不相统一。爱尔兰的贵族和旧教徒拥戴查理二世为王,并且招募爱尔兰的旧教徒和英格兰的骑士党新教徒组成勤王军,希望推翻新起的共和政府。克伦威尔乃统率军队渡海入爱尔兰,沿途征服了所有叛乱的城市,到1652年时全岛的乱事竟完全平定了。他于是没收爱尔兰岛上的大部分土地分给英国的同僚,然后把岛上信奉旧教的地主都驱逐到山中去。从此爱尔兰和英格兰的仇怨更深了,到如今还没有完全解释清楚。查理二世在他的父亲被杀后逃居法国,1650年又回到苏格兰希望复辟,但是不久后克伦威尔又把苏格兰征服了。

【长期国会的解散和护国时代】克伦威尔的战功虽然很大,但他和国会的关系亦和查理一世一样并不美满。原来长期国会中的议员本来早已不足额,而且残余的议员又往往假公济私、收受贿赂,大受国人的指责。克伦威尔忍无可忍,乃于1653年统率军队把国会议员全数逐走,十四年来的长期国会到此乃告结束。克伦威尔另行召集一班“畏天敬神”的人组织了一个新国会,不料这班新议员大都是顽固分子,往往能言而不能行。少数明白事理的议员知道自己的前途无望,就于1653年冬季宣布解散国会,而且公推克伦威尔为“护国公”(Lord Protector),给以最高的统治权。

【护国政府的外交】克伦威尔任“护国公”的职务先后共计五年,掌握军政大权,其实和专制君主无异,这就是英国史上所谓的“护国政府”(Protectorate)。他在国内的政治组织上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他的外交政策却很有成绩。他和法国联盟,并以军队援助法国战胜了西班牙,因此英国获得了欧洲大陆上的敦刻尔克(Dunkirk)和西印度群岛上的牙买加。克伦威尔于1658年5月染病去世。在他去世的那一天,英国全境出现了狂风暴雨的现象,骑士党人以为这是逆贼幽魂被魔鬼所捉的一种象征。

第三节 复辟和革命

【查理二世的复辟】克伦威尔死后,他的儿子理查德(Richard)自知庸懦无能,所以不久后就退位了。当时国内人心厌乱,大家渴望和平,因此很欢迎查理二世的复辟(1660年—1685年)。新国会开会时仍旧恢复从前的政体,宣布“依据本王国古传的且根本的法律,本国政府应该由国王、贵族和平民组合而成”。克伦威尔等一班清教徒(Puritans)所建立的共和政府就此倾覆,而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就此复辟了。查理二世和他的父亲一样,性喜专制,不过他的能力比他的父亲大。他虽然不愿受国会的约束,但是亦不肯开罪全国的国民。

【国会的宗教政策】当时国会中人很想把圣公会一派的新教定为国教,凡是不肯信奉国教的新教徒如长老会、清教派、浸礼会、兄弟会等一概不许充任官吏或教士。但是查理二世对于各派宗教很宽容,而且心中很倾向于旧教。国会中人深恐将来罗马教皇的势力在英国境内死灰复燃,所以制定出一种格外严密的法规,规定唯有信奉国教的教士可以充任官吏。这种规定直到19世纪时方才被废去。

【英荷的战争】克伦威尔当国时,英国已经和荷兰开始竞争海上的霸权。查理二世为了增加英国的海外商业和殖民地,乃和荷兰重起战端。他想用武力去打倒荷兰的航海业,以增进英国的贸易。当时两国的海军本势均力敌,不容易骤分胜负。但是到1664年时,英国人竟从西印度群岛和北美大陆东部夺得一部分荷兰的属地,这是英国的势力散布于北美洲的开端。1667年荷兰和英国订约,割让这几处属地给英国。

【詹姆斯二世】查理二世死后,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继承王位(1685年—1688年在位),在位只有三四年,就引起了英国史上所谓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原来詹姆斯二世和他的王后都是旧教徒,而且对于宗教极其笃信,很想把罗马旧教恢复起来。不过詹姆斯二世的前王后所生的女儿玛丽嫁给荷兰的国王威廉三世为王后,他们两人都是信奉新教的人,英国人以为他们将来一定可以即英国的王位,所以对于詹姆斯二世的反动本可容忍。但是不久后英国国王的新王后竟生一子,而且英国国王自己又明白表示出优待旧教的意思。于是国内的新教徒派人前往荷兰,要求威廉三世即英国的王位。

【光荣革命】威廉三世果然于1688年统率军队渡海入英,直向伦敦而进。英国各派新教徒无不表示欢迎,一致起来拥护。詹姆斯二世正想出兵去抵抗,不料部下军队不肯应命;同时宫廷官吏遁走一空。詹姆斯二世知道大势已去,无可挽回,于是逃往法国。英国的新国会乃宣布把他废掉。这次革命因为没有流血就成功了,所以后人称它为“光荣革命”。

【《权利法案》】国会中人于1689年编订一种法案,规定由威廉三世和玛丽两人共治英国。此外将《大宪章》和《权利请愿书》中所规定的民权保障和君权限制重新列举一番,要求新王遵守。这就是《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为英国宪法史上第三种极重要的公牍。自这次和平革命之后,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祚和君权神授的原理就此绝对被推翻了,国会的权力就此复盛,旧教复兴的问题亦就此解决了。这次革命确实无愧于“光荣”两个字。不久国会又通过信教自由的议案,使国内新旧各派教徒都能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现在西方各国宗教上的纠纷要以英国为最少,就是这个缘故。

【宗教和政治两大问题的解决】总而言之,英国五十年来纠缠不清的两大问题到1688年威廉三世和玛丽即位时差不多就解决了。第一,英国人改信新教,绝不再恢复旧教了;第二,国王的权力要受国会的限制,从此专制的政体不再出现于英国。

【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合并】1702年威廉三世去世,他的妻妹安妮(Anne)继为英国女王。安妮在位时的大事除因为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英法两国间大起战争以外,要以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合并一事最为重要。原来这两个王国虽然自詹姆斯一世以来已经同受一个君主的统治,但是仍旧各有独立的国会和政府。直到1707年两国才共同议定把两个政府合成一个。此后苏格兰人在英国国会中得占下院议员四十五人、上院议员十六人,两国间的争执因此大减。

【乔治一世】安妮女王去世时,她没有儿子,所以没有继位的人。于是英国人就请詹姆斯一世甥女的儿子乔治一世(1714年—1727年在位)入继王统,他本是日耳曼境内汉诺威(Hanover)一邦的选侯,现在即英国王位,为英国汉诺威王朝的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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